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户籍不限,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20周岁至27周岁(-)。具有从军经历、一技之长的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及同等学历。
4、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5千克,身体匀称。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纹身。
6、药学类、食品工程类、化学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7、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予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主要职责是作为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协助民警做好非执法岗位的有关工作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12月17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阳信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河东一路与工业六路交叉口以东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543-8587408
手机:15006986898,18354373995,13792276016
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报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底版近期1寸、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4张,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报到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专业特长的需出具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四、录取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阳信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阳信县公安局根据上级要求与标准,组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阳信县公安局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3:7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达标考核。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等。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三)体能测试:分为4×10往返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和1000米四项,分别按照2:2:2:4的比例计入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五、岗位职责
人员经录用后,从事为公安机关提供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辅助性工作,协助公安民警参与全县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及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不占用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
六、录用后的待遇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内含3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经考察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续签合同;也可单方面自行解除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工资不低于1500元,同时,根据工作情况发放月绩效考核奖,参加企业员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七、权利和义务
签订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参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本简章由阳信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3-8587408。
监督电话:0543-8587094。
阳信县公安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