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乐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体检合格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
二、考核时间
2012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三、考核内容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籍档案等情况进行审查。
四、考核注意事项
参加考核的考生于12月1日—2日到人社局人事管理科领取调档函,务必于12月8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