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岚山区第6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交警岚山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24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听从管理,服从分配。
(二)年龄18~30周岁;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退伍军人优先录用;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文身,无色盲,无听力障碍;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11月25日。
报名地点:岚山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岚山中路9号)。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对面试合格者适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联系电话:2611500 2608000
三、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3天。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对综合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被聘用人员隶属于日照安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实施劳务派遣管理,根据岗位需要派遣到巨峰镇、黄墩镇、安东卫街道和事故处理科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资待遇参照日照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办理五类社会保险;执勤时统一着制式服装。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岚山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10618
日照安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