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昌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北海路220号)。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2月26日至27日。
三、考生注意事项:
1、为便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准备审查材料,根据不同岗位审查条件,我们制定了《面试资格审查准备材料表》,该表分为五类,请报考不同岗位的考生在各自类别中查找需要准备的材料。
2、经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当场缴纳面试费70元,否则视为弃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昌邑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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