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决定对已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应聘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除外)组织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已参加201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岗位、市委党校哲学教师岗位、市技师学院教师岗位、市人民医院及其他单位卫生类岗位面试且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于2013年7月11日上午6:50前在东城新世纪门集合。
三、注意事项
1、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在职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未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的,必须在参加体检前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体检时需缴纳体检费300元,多退少补,由体检人员承担。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要求
为便于做好下一步考察工作,相关人员须提前准备考察证明材料: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系出具的鉴定材料,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参加不良社会组织活动等,鉴定材料须加盖院系党组织章;在职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素质能力、工作态度、有无不良行为记录等证明材料和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准备好后,请尽快提交各招聘部门单位。
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参加体检时,请携带证件原件。
咨询电话:0546-8387566
中 共 东 营 市 委 组 织 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