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开放型现代化城市建设,即墨市现面向社会引进一批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在职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条件要求
拟引进人员须是行政事业编制在职人员,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要求
1.经济管理方面:金融学、金融工程、财政学、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应用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2.规划建设方面: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
(二)学历要求
具有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的,需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两年。具有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及符合《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青发[2008]19号文件,见附件1)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三)年龄要求
具有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需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需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后出生)。
符合青发[2008]1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二、引进方式
本次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有意向人员将《即墨市引进行政事业编制在职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jimo88553117@163.com,经网上资格初审,对优秀人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核认定后,办理调配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办理调配的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保留原编制身份及职级(职称)待遇不变。
(二)安家补贴。符合《即墨市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优秀人才,按照相应层次和标准发放安家补贴。
(三)住房补贴。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21号)规定的,在即墨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元。
博士购房安家补贴与住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附件:1.《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规定的高层次人才范围
(咨询电话:0532-88553117、0532-88551714)
中共即墨市委组织部
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