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面向社会为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86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未就业的正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或在冠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已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资质。(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为音乐、体育、美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3日——11月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冠县人才市场三楼教室。
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师范类中专学历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供毕业合影照(若1年制中专生同时还要提交高中毕业证书)。报名时,要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自主选择一个区位(A或B),如实填写《冠县招聘乡镇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办理缴费手续(考务费100元,照相费20元),并当场照相。
报名工作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本人提供的报名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对经复核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比例的区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人员于11月 8日上午9点到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才艺测试。
(一) 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幼儿专业综合知识》,每科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占40%、《幼儿专业综合知识》占60%。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区位招聘计划,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才艺测试人员。
考生笔试成绩和拟进入才艺测试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张榜公布或登入冠县人才网(www.sdgxrc.com)查询。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才艺测试的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才艺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才艺测试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张榜公布。
(三)才艺测试
才艺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才艺测试通知单。
测试内容包括说课、舞蹈、自弹自唱、简笔画,采用百分制计分,由专业教师进行现场评判。测试成绩在本场测试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测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测试成绩,分区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对于测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张榜公布或登入冠县人才网(www.sdgxrc.com)查询。
五、考核与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专门考核小组,对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审查档案材料、复核报考资格),并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六、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区位,按测试成绩(若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请县领导同意后,由人社部门核发《招聘乡镇幼儿教师试用通知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与单位签订一年的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履行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自谋职业。
七、聘用
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单位到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同时,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八、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在县招聘乡镇幼儿教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十、咨询电话:5231061 5232440
监督电话:5232420
十一、本简章解释权归冠县招聘乡镇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冠县招聘乡镇幼儿教师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