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和“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不再取消核减计划(附件1),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附件2)。
特此公告。
2016年度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doc
2016年度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doc
兰陵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