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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博士学位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和综合管理6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曾受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集中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11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11:00-11月6日16:00
报名方式(任选一种):
1.计算机端:应聘人员登录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vict.com),点击招聘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0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考生在报名系统报名后,并且须及时在邮箱里提交了合格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将报名系统的报名信息和邮箱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全部审核后,在报名系统做出“审核”或“审核不”的结论。学院初审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查实后将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日11:00—11月6日16:00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集中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11月7日12:00
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网上集中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缴费成功的笔试人员和获准参加直接面试人员,登录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打印《2020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学院将根据情况,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下发打印准考证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学院官网进行打印。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将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命名,发送至学院审核电子邮箱fzxy3014@163.com,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学院收到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查。审查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不的,工作人员及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并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尚未向学院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居民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择业期(2018届、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照片或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2);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应聘我院的介绍信照片或扫描件;
5.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由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6. 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
7. 所有考生均需填写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
8.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样式见附件4)。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考试
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面谈方式和组织考察确定。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服装表演教师(教师9)岗位和综合管理6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达不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经学院研究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以降低或取消开考比例。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关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服装表演教师(教师9)岗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专业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内容。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等。辅导员和综合管理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达不到1:3面试的,经学院研究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以降低或取消面试比例。因自动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直接参加面试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各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学院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最低面试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8—2182258
公开招聘监督联系电话:0538—6991182
咨询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附: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