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政发[2009]5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退伍大学生中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2、2009年12月从我区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已到区民政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
3、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在部队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
2、在部队时受到纪律处分,或退伍待安置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及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3、截止报名时间未到民政部门报到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15名,具体岗位分别为:区市政环卫局6名,区园林局3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管理处1名,区中小企业局机械电器行业办公室1名,区中小企业局新材料行业办公室1名,区中小企业局陶瓷琉璃行业办公室1名,区房产管理局拆迁安置办公室1名,区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所1名。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二) 报名地点: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录科(峨嵋山路20号)
(三) 具体报名办法及要求:
1、下载报名材料:报考人员登录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下载并打印《博山区从退伍大学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博山区从退伍大学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均为A4纸)。根据个人基本情况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粘贴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各一张。
2、报名时须本人携带填写好的《博山区从退伍大学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博山区从退伍大学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两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含介绍信)、优待安置证,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并缴纳考务费 40 元/人。
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于2012年3月2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方法及内容
1、考试为笔试(占3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考核为档案分(占70%)。
具体为:1、党员10分;2、在部队服兵役期间优秀党员每次5分、优秀团员每次3分、一等功每次30分、二等功每次20分、三等功每次10分、优秀士兵每次3分、嘉奖每次2分、军龄每一年5分,依次进行累计加分。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乘以30%加上档案分乘以70%计算。笔试成绩、档案分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笔试时间:2012年3月29日 上午:9:00—11:00。
4、考试、考核成绩在博山政务网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和聘用计划,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档案分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档案分相同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最新体检标准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挑选单位。经批准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10144
区民政局 4110245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4110117
查询网站: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
附件:博山区从退伍大学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 山 区 民 政 局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