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山东省淄博第十一中学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简章》的规定,经面试、考核、体检等有关程序,确定了拟录用人员。现因语文学科岗位第二名自动放弃,岗位出现空缺,按照语文学科成绩依次递补,确定张银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到受理部门反映,也可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淄博高新区纪委: 0533—3581545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0533—3586123
受理时间:2014年7月4日—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