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规定,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进入考察阶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对进入考察范围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籍档案等情况进行审查。
二、考察需提交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报到证、毕业院校党组织出具的鉴定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在校期间表现、有无违纪违规情况、是否参与邪教组织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在职人员:人事档案、报到证、工作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起止时间、工作期间表现、有无违纪违规情况、是否参与邪教组织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往届毕业生无工作人员:人事档案、报到证、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鉴定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有无违纪违规情况、是否参与邪教组织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三、其他有关事项
需要调档的考生请到考务办公室(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1068室,电话:6235279)领取调档函。所有考察材料务必于8月14日前提交,综合类、教育类(中泰宝石学院)材料送至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1068室,电话:6235279);教育类(小学及幼儿园)送至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227室,电话:6221856)。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请主动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昌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