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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淄博高新区新闻宣传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电视媒体新闻宣传力度,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宣传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3人。其中,总策划1人、播音主持2人(男女各1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电视新闻宣传事业,具备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
(一)总策划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十年以上电视台新闻工作经验(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宣传部门嘉奖、记功奖励的或电视作品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应聘人员优先。
2.策划组织或参加过市级以上大型新闻采访报道。
3.熟悉电视新闻节目制作流程,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团队管理经验。
(二)播音主持
1. 播音主持及播音主持方向的相关专业,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 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3. 相貌端庄、口齿伶俐、思维敏捷、出镜形象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能够独立设计妆容仪表。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受开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10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高新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110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直接到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报名。
4.报名需提交资料: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认证备案材料(www.chsi.com.cn)、荣誉证书、普通话证书、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如果有学位,应提供学位证及认证备案材料(www.chinadegrees.com.cn)。国外和港澳台学历除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总策划岗位需提供本人策划的电视新闻作品视频资料;播音主持岗位需提供本人播音主持视频录像。视频格式限DVD格式,时长不超过10分钟,要求图像质量清晰、播放流畅。因视频造假或者图像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会同宣传新闻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初试
高新区组织专业考评人员对报名者进行初试,总策划岗位根据本人工作经历、提供作品的水平及获得的奖励给予赋分作为初试分数;播音主持岗位根据本人提供的视频录像中反应的普通话水平、播音技巧、上镜形象和反应能力给予赋分作为初试分数。根据初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8的比例筛选确定笔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上午9:00-10:3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知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高于最低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按照应聘岗位,进行现场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2:4: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前述优先条件、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依次比较至第一个有差异的因素为止。如仍无法比较,则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分别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会同宣传新闻中心组织实施。
体检由组织人事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八)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相关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纪委(监察局)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0533—3587810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事科:0533—3586123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0533—3581545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