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34人 10月17日笔试
为进一步充实全市机关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职位和报名范围
(一)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职位:面向我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1。
配偶是滨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市外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基本职位条件的可以报名。
驻滨机关所属的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机关单位公开选调职位:面向驻滨各级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全市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中,从工人中聘用到非工勤岗位的人员除外,具体职位见附件2。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参加市直机关公开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其中报考市委各工作部门的应是中共党员。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需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任科级职务的,需在现职位任职满1年。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职务职级等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
8.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未经组织部门审核同意推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参加机关单位公开选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与拟选调职位要求相当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具有与拟选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调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须现任管理七级满2年。国有企业人员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须现任国有企业与拟调任职位相当及以上领导职务满3年。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以后出生)。
6.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问责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组织处理期间的。
8.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9.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任职试用期满未正式任职的。
10.分管或具体从事的工作被上级有关部门“一票否决”且在影响期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市委组织部进行指导监督。关于报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
(一)报名。采取组织限额择优推荐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树立重政治品德重工作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提升全市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维护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按照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择优推荐办法,根据职位条件要求,综合本县市区干部队伍规划建设实际需要,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限额推荐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人员报名。其中,垂直管理单位所属的县级以下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
各推荐单位(部门)对于政治素质不高、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工作不在状态、不安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符合报考条件的,组织部门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6:00。
2.报名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
3.报名步骤:
(1)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专栏,点击“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报干部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市直单位报考选调职位的,由同级组织部门盖章审核;驻滨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选调职位的,由所在企业党委及同级国资委盖章审核)。《报名推荐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报名人员未于2020年9月24日16:00前上传组织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的,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予资格初审,视为放弃报名。
市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配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报考市纪委监委及下属单位的考生需提供符合相关回避要求的材料。考生须电话咨询报考单位,将所需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审核。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二)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报名推荐表》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应于2020年9月22日10:00至9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每天适时公布各职位报名及资格初审情况。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或选调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职位。
(四)网上交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0年9月22日10:00至9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0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7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职位特点分类命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的基本素质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参加考试,四种材料缺一不可。根据《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如需做核酸检测的,请同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方能入场参加笔试。
3.成绩公布。成绩灯塔—滨州党建(www.bzzzb.gov.cn)公布。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视考试情况确定。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纳入我市报考者诚信档案库。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参加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④《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干部亲属关系情况填报表》(附件3);⑤《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诚信承诺书》;⑥《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⑦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机关单位公开选调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④《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干部亲属关系情况填报表》(附件3);⑤《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诚信承诺书》;⑥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和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国有企业单位报考的,需提供与所在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⑦现任职务和任同职级职务的任职文件,需干部任免主管部门盖章;⑧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市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配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市纪委监委及下属单位的考生需提供符合相关回避要求的材料原件。
2.面试方式。面试根据职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且影响录用的,进行加试。公开遴选职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公开选调职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1:1.5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确定后,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对考察认为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同意,视情节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同职位其它考察对象中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参加遴选(选调)人员原则上不得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确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从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考生因特殊原因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六、公示和录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被取消录用资格或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开遴选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一经录用,3年内非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推荐,不得报考或调入其他单位。
(三)公开选调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一律纳入全市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二)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43-3162280。
技术咨询电话:0543-8173699。
附件2: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1: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3: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干部亲属关系情况填报表.doc
附件4: 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doc
附件6: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5:2020年滨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