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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40人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为更好地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全区平安建设,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民警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所招聘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4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88年9月至2001年8月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经常居住地在峡山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院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20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 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505办公室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简章应聘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出现役证、驾驶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填写《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笔试
笔试采取客观题和论述题相结合的题型,采用百分制计算,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语言逻辑能力。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容仪表、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聘职位实行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对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对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政治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峡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与潍坊德丰瑞森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从事辅警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聘用前已就业的,须于签订劳动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按规定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成绩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峡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536-77333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潍坊市公安局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