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认定考生:
淄博市高青县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高青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三、领取地点
高青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青城路65号311房间)
四、须持材料
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高青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