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环保技术服务中心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山东省环保技术服务中心是省环保厅所属处级社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场所、技术和设备服务;组织开展环保产业技术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展示和供需对接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和专业条件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招聘的组织工作由省环保厅负责。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环保厅网站(www.sdein.gov.cn)发布招聘简章。
(一)报名
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省环保厅人事处现场报名。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街12号。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9时至12月15日16时。
咨询电话:0531-86106194。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四、考试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和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8日9:00—11:30
(二)面试。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5比例,按实有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环保厅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
五、考核体检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省环保厅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体检安排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研究,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