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栖霞市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山东省生源2010年以来尚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须取得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2012年5月21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08、2009、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参加报考。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
(5)大学本科学历年龄须在29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1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或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单位需求专业相一致,专业可参考《烟台市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8:30—5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12年5月22日8:30—5月24日17:00
缴费时间:2012年5月22日8:30—5月25日17:00
报名网址及考务信息查询网址:栖霞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小于20K),上传的照片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两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系统自动。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审核机关留存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月24日17时前向指定的电话(0535-5210043)反映,在规定期限内未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5月23日17:00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40元。缴费成功后,于5月28日8:30至5月2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栖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栖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22至5月24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腾飞路199号行政中心810室)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无论应聘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笔试均不再加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检察院和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15分。驻我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参加应聘考试,且笔试总成绩加1分。所有拥有两个或三个加分项目的人员均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5月25日到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腾飞路199号行政中心810室)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须出具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栖霞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加分或参加定向岗位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和定向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加分或参加定向岗位考试,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同单位同专业非定向招聘岗位。其中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定向岗位的人员,应重新报考与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并按规定加分。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栖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栖霞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于2012年7月底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书)。其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2012年6月3日。
符合条件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为一科),笔试内容为时政方针、法律及综合写作,笔试总成绩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栖霞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栖霞市政府网站(http://www.sdqixia.gov.cn)上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确定后,聘用主管机关根据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用人部门同一个聘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http://www.sdqixia.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810室办理派遣手续。报考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的,由组织统一分配到各镇街道,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报考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调整到市直对口事业单位。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中共栖霞市委组织部和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210043
监督电话:0535-5212981
中 共 栖 霞 市 委 组 织 部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