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法检系统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20名。其中:县人民法院事业工作人员10名;县人民检察院事业工作人员10名。具体职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13年成武县人民法院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2013年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 招聘对象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现役军人、我县全额在职在编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步骤实施。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3日-2013年1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成武县人社局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2013年成武县招聘法检系统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查表》,报名时,未就业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校学习证明原件、填写《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6张,交纳考试考务费100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或《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经资格审核,被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1月29日持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综合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严格审查人事档案,审查合格者方可确定为面试人员,因档案问题出现空缺的,按笔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所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考察政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职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高、笔试综合成绩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鲁人社发[201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征求所在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计生局等单位的意见,并对考察政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应聘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政审结果,按照招聘职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公示期内考生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被拟聘用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再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县组织、纪检监察、编办、人社、财政及法检系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所有信息将成武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wu.gov.cn)随时发布。
咨询电话:0530-8618738(组织部)
0530-8622089(人社局)
监督电话:0530-8639076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2013年成武县人民法院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2013年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3:2013年成武县招聘法检系统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查表.xls
4: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中 共 成 武 县 委组 织 部
成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