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根据最终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共取消9个招聘计划,分别是:综合6岗位的1个招聘计划(无有效报名)、教育21的2个计划(有效报名2人)、医学4的1个计划(有效报名2人)、医学5的1个计划(有效报名2人)、医学10的3个计划(有效报名19人)和医学18的1个计划(有效报名4人)。同时核增以下岗位招聘计划:综合5、教育4、教育5、医学2各核增1个计划,医学7核增5个计划。
对部分因岗位调整可改报或退款的考生,我们已完成有关征求意见和岗位调整工作。特此公告。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