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原县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有关规定,经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高中各学科面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为55分;
初中各学科面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为50分;
小学面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为50分;
幼儿园面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为45分;
按照《平原县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有关规定,在最低资格分数线(含最低资格分数线分数)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学科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现将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务于7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平原县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缴费、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且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其面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附2:2013教材版本.xls
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