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以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简章》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一)时间:
2014年8月14日(9:00—11:30,13:30—16:00)
(二)地点:
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
二、审查内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在网上初审结束后进行,初审的报名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交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证明信须由出具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无业人员须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在派遣期内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到证以及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招聘职位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审查应聘人员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及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情况(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
三、考生须知
(一)应聘人员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所需要的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事宜,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简章》。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公告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855328739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监督电话:0532-85912131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