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根据《2015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体能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定于11月26日上午进行。
二、测评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26日上午8:00。
地点: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华路4725号)院内。
三、测评项目
男:10米×4往返跑 纵跳摸高 1000米跑
女:10米×4往返跑 纵跳摸高 800米跑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2.请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考生务必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体能测评顺序。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及体检资格。
3.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标记后交由体能测评带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能测评结束离开时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或在体能测评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能 测评及体检资格。
4.请考生穿运动鞋、运动衣参加测评。
5.考生可自备饮用水和少量食品。
联系电话:0536-3186990
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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