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乡镇普通教师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部分乡镇普通教师岗位、急需紧缺岗位不再取消核减计划(附件1),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6年度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2.2016年度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平邑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5
2016年度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1 | 平邑县合并招聘单位 | 小学信息技术A |
2 | 平邑县合并招聘单位 | 高中语文 |
3 | 平邑县合并招聘单位 | 高中生物 |
4 | 平邑县合并招聘单位 | 高中地理 |
5 | 铜石镇中学 | 初中信息技术 |
6 | 白彦镇中心校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2016年度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取消计 划数 | 核减计 划数 | 核减后 计划数 |
1 | 平邑一中 | 高中信息技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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