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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2016年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实施方案汇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县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管理九级岗位2名。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团结同志,吃苦耐劳;
(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男性(需要夜间值班),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所学专业不限;
(六)符合任职回避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一)未经单位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试用期未满的;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六)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方式。推荐报名人选要认真填写《2016年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1式4份),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照片6张。电子版连同《2016年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在现场报名前,发至电子邮箱grxzfbgs@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县政府办公室选聘”+姓名。表中所有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8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县政府总值班室(电话:6441228)
(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不到选聘计划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核减选聘计划。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相关考试。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选聘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选聘资格。
四、考试
(一)初步选聘。重点测评报考人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方式方法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实践考察。经初步选聘,从报名人员中按1:1.5比例择优选取进行实践锻炼,时间3个月。锻炼期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德能勤绩廉标准,制定日常考核办法,量化考核分值。锻炼结束后,确定出实践考察成绩。
(三)笔试。实践考察结束后,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重点考察干部的理论水平、思想素质水平、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水平等。
(四)面试。进一步考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根据笔试、面试和实践考察结果,按笔试占40%、面试占40%、实践考察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出现同一岗位的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形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实践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度和是否存在回避情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主要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
(二)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聘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人员,经研究同意后,按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选聘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县政府办公室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退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队伍。对公示期内有反映影响任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经研究同意后,可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和监督
成立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有关领导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选聘工作。在整个选聘工作过程中,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监督,实行监督报告制度,监督情况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确保按有关政策和程序运行。选聘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附件1:选聘报名登记表
广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