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定于12月1日下午2:00到5:00在龙奥大厦F区0907房间(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对进入公开招聘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需出具保证书,保证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