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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轨道交通专业教师简章
来源: 时间:2013-07-25 00:00 编辑:联创世华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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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技师学院是青岛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技师学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按照青岛市城市发展需求与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建立了战略协作关系,共同开发建设立足山东、辐射全国的轨道交通专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保证教学质量,为青岛市提供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真诚欢迎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技术培训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加盟青岛市技师学院。对具备专业规划、研发能力,胜任核心课程,并能培养青年教师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将按照青岛市有关人才政策进行安置。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青人发〔2006〕7号)的规定,青岛市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其中轨道交通供配电维护、轨道交通机电一体化、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轨道交通通讯信号和车辆工程等专业事业编制教师各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2年7月31日后出生)。应聘中高级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附件1《青岛市技师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1、轨道交通供配电维护专业教师:轨道交通供配电相关专业。 

  2、轨道交通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轨道交通机电一体化相关专业。 

  3、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教师: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4、轨道交通通讯信号专业教师:轨道交通通讯信号相关专业。 

  5、车辆工程专业教师:车辆工程相关专业。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3年8月1日8时至8月3日16时。 

  (二)报名方式:考生填写《青岛市技师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电子邮箱13235322201@163.com。 

  (三)网上资格初审:学院及时对电子邮箱中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于8月4日11时前在学院网站公告初审考生名单,于8月5日下午14时至16时在青岛市技师学院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太康二路1号)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一)时间:2013年8月6日 下午:14:00-16:00。 

  (二)地点:青岛市技师学院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太康二路1号)。 

  笔试工作由青岛市技师学院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必需的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5倍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于8月7日向社会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时间:2013年8月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地点:青岛市技师学院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太康二路1号)。 

  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青岛市技师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青岛市技师学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经现场资格审查认定无误的发给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2013年8月9日12时30分。 

  (二)地点:青岛市技师学院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太康二路1号)。 

  面试工作由青岛市技师学院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按照试讲10分钟占60%、答辩10分钟占40%比例进行。试讲主要考察考生讲课能力,考生现场抽题,经20分钟备课后进行试讲,考试时间为10分钟; 答辩主要考察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专业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试讲后直接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10分钟。试讲、答辩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各项测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平均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考核体检 

  (一)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20日。 

  (二)地点:青岛市技师学院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太康二路1号)。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的规定进行。 

  八、聘用 

  按照择优原则,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青岛市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青岛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学院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532-81725118。 

  联系电话:13235322201。 

  附:1、青岛市技师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青岛市技师学院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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