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2013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材料提报
1、时间: 2013年8月15日至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岚山区教育局人事科(教育民政科技综合办公楼308室)。
3、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学科,应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交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托他人进行提报材料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提报材料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会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