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关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的规定。现将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
附:2013年度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