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的需要, 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学生辅导员。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硕士连读),本科或硕士阶段为“211”学校;
3、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具有与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
4、热爱学生辅导员工作,在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应聘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2012年6月5日。
2、应聘材料。应聘者需提供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应聘信息登记表、个人五寸生活照片一张,邮寄至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电子应聘材料同时发学生处、人事处邮箱。
3、资格审查。人事处和学生工作处根据报名者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名截止日期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如未接到通知则说明您没有资格审查。
4、笔试面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届时由学校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采取专家提问、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各种获奖证书及证明自己能力和水平的其他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5、考察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核采取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原则上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审批录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初选名单,按有关程序报送学校研究审批。学校审批后,根据山东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招聘信息最终以在山东省人社厅招聘网站发布的为准。
三、有关说明
1、本次拟招聘学生辅导员6名
2、联系咨询方式:0533-2780505 2782311
3、邮箱::rshch@sdut.edu.cn(人事处)xsc@sdut.edu.cn(学生处)
4、邮编:255049
5、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
山东理工大学人事处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