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2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和《2012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育系统中学校医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资格分数线
崂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资格分数线确定:综合类笔试(A)为50分,教育类笔试(B)为45分,医疗卫生类笔试(C)为40分,其他专业类笔试(D)为50分。
按《简章》规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28日9:30-11:30 13:30-16:30
地点: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崂山区劲松七路217号)。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的《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经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招用人员登记表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职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应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简章》另有规定的按所报考《简章》执行。
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的人员,关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未尽事宜按《2012年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2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和《2012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育系统中学校医简章》规定执行。
附件:
1、崂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2、崂山区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
3、崂山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育系统校医笔试成绩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