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济南市拟继续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形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50名,派遣到济南市有关市直部门或社区等社会工作岗位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工作,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能适应基层工作环境,服从分配,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含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1.报名。2012年5月3日—5月10日,应聘人员可于“济南社工”网站(http://www.jnshgzxh.org.cn )下载《2012年济南市专职社会工作者应聘报名表》按照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后,连同个人求职信发至济南社会工作协会邮箱(shegong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请按照“毕业院校(或现工作单位)-所学专业-姓名”格式注明。我们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确认(审查身份、学历和职业资格等)并最终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对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于5月中旬在“济南民政”(http://www.jnmz.gov.cn)和“济南社工”网站公布。
3.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6月初将在“济南民政”和“济南社工”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4.体检、培训及上岗。6月份,我们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岗前集中培训,体检和岗前培训考核均合格的即统一安排上岗。
三、工作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与济南社会工作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根据学历、工作表现不同,录用人员在岗期间全年薪酬待遇约为2.6-3.6万元(含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等),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者另享有相应的岗位补贴。
咨询电话:0531-69905576
联 系 人:刘 鑫 李俊峰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社会工作协会
2012年 4月27日